婚姻監禮人服務 Carina Chen 2006年4月21日起只要有婚姻監禮人主持下,新人可於任何時間及位於香港的地方舉行婚禮。CARINA CHEN陳佩玉律師曾參與數千場證婚,為新人們簽署幸福美滿的婚約。 聘請婚姻監禮人舉行婚禮程序 婚姻監禮人(英語:Civil Celebrants of Marriages)是獲有效婚姻監禮委任證的律師,幫助新人完成宣誓的法律程序。 向婚姻監禮人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由監禮人向入境處婚姻登記官遞交通知書,最好為結婚前3個月至最遲1個月內,讓監禮人有足夠時間婚姻登記官會在辦事處展示擬結婚通知書最少15整天,無人反對後會發出 [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入境處收費為$305 律師樓做文件 新人 2人身份證(正本)2名或以上見證人(年滿18歲)身份證(副本)新人 2人住址證明(水費單/電費單/銀行月結單)監禮人費用+$305如果想結婚證書上有 【父母姓名】,要帶埋父母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舉行婚禮當日 結婚儀式開始前,應預留15-20分鐘時間予律師,以便律師為新人簽聲明書及講解註冊儀式流程結婚儀式開始,一般需時約10分鐘,在監禮人指引下,宣讀願意與對方結為夫婦的誓詞一對新人、兩位見證人及監禮人在結婚證書上簽署監禮人將結婚證書交給新人禮成 Client Sample 2015年已經獲得新婚生活易優質婚禮商户證書(通過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嚴格評核) 聯絡我們 地址:香港金鐘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一座2902-3室電郵:info@cclawyer.hk / carina@cclawyer.hk電話:3422 8338傳真:3422 8448